各有关学院: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内教技函【2017】121号“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”精神,现将我校工作布置如下:
2015年(含)以前教育厅立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,尽快登录校科技处网站查看通知,下载附件结题报告(2015年版)和一览表,按通知要求填写结题报告,原则上不允许延期,如有特殊原因延期的只可延期一年,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告知情况予以核实,科技处同意延期后在进行项目延期申请表的填写。
结题材料包括:
1.项目结题材料于2018年1月15日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,结题报告和一览表电子版发到nmndkjc@163.com邮箱,请用铁夹装订材料包括:
(1)项目《结题报告》原件2份;
(2)《项目计划任务书》有印章的复印件2份,;
(3)项目成果:论文、专著、专利、研究生论文等复印件2份(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和收录证明),研究成果应标注课题编号“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”;
(4)科研秘书要将本学院结题项目一览表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处,电子版发到nmndkjc@163.com邮箱。
2.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报送项目延期申请表2份。
3.在研项目申请变更的需要提前报送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份。
联系电话:4304788 4309408
附件1.结题报告.doc
附件2.项目延期申请表.doc
附件3.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.doc
附件4.结题一览表.xls
附件5.17结题名单.xlsx
科技处
2017年12月13日